隋朝的歌谣大全 魏晋南北朝十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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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的歌谣大全

魏晋南北朝十部乐?

魏晋南北朝十部乐?

魏晋南北朝时期只有七部乐。十部乐是在 隋朝统一中国后,集中整理了魏晋及南朝盛行的《清商乐》,和南北朝时期传入中原的兄弟民族及外国乐舞,制定了七部乐,后来又增为九部乐。唐代继承了隋的九部乐,并在此基础上增删成十部乐。
  隋、唐宫廷设置七部乐、九部乐、十部乐的目的,一方面是供统治者娱乐,更重要的是显示国家强盛。这些乐部於太常寺而不属於教坊,就更说明它们的政治作用大於娱乐作用,礼仪性重於表演性。
 凡是宫廷举行大宴,都要奏十部伎。如群臣朝贺皇帝举行宴会,招待兄弟民族使者,为皇帝祝寿,庆丰收举行大宴(即赐酺),为皇后立寺,欢迎玄奘从西域返长安……等,都要整套地演出各部乐舞。而每部乐舞的演出制度,如舞者大数、服装、乐人服饰、人数、所用乐器,以及哪一部乐采用哪些舞曲、歌曲、解曲等,都有所规定。
  七部乐、九部乐、十部乐中所包括的节目,大都是各地的民族民间乐舞,弘以地名、国名为乐部名称,因而保存了相当浓厚的民族色彩和地方色彩。它们虽用於宫廷宴享、典礼,却都来自民间。其制定、增删和变迁的情况是这样的:
  隋代开皇(公元581至600年)初制定了七部乐,包括一、《国伎》;二、《清商伎》(即汉代传统乐舞);三、《高丽伎》;四、《天竺伎》;五、《安国伎》;六、《龟兹伎》;七、《文康伎》(《礼华》,汉族面具舞)。
  隋炀帝大业(公元605至618年)中,又增加了《康国伎》和《疏勒伎》,成为九部乐。并把《清乐》列为第一部,《国伎》改为《西凉伎》。
  唐高祖武德(公元618廷626年)初,继承了隋代的九部乐,乐制、舞制都依归。到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年),废除了《礼华》;贞观十六年十一月,他宴百寮,加奏《高昌伎》,自此以后,才成为十部乐,包括一、《燕乐》;二、《清乐》;三、《西凉乐》;四、《天竺乐》;五、《高丽乐》;六、《龟兹乐》;七、《安国乐》;八、《疏勒乐》;九、《康国乐》;十、《高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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