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股东与名义股东法律责任
什么是名义股东?
什么是名义股东?
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
1、名义股东对内按照协议承担相应责任,对外承担隐名股东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2、对债权人、对隐名股东、对其他股东按情况承担不同的责任。
3、如果实际出资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则名义出资人需要对公司债务在实际出资人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亲戚挂名股东的后果?
如果挂名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
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对外的效力?
名义股东,又称挂名股东,有时还叫人头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名义股东。
实践中,某些公司投资人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以自己的真实身份参与公司,但为了通过投资享受公司经营收益,就以另一人的名义冠名于公司,使另一人成为公司形式意义上的股东,投资人自己则在幕后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该投资人即是实际股东,另一人则为名义股东。
名义股东在发生财产混同时,是否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这是隐名股东的问题,或者叫股权代持。
实际出资人往往不出面,借用他人名义暗中操控公司,实际出资人是隐名股东,被借用名义者为名义股东,双方之间私下里往往有一份股权代持协议, 以约束名义股东,防止其“失控”。
这个问题分为两个方面:
第一,在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因其名字已被进行工商登记,并被记载于股东名册,所以是公司的真正股东,也是公司法律意义上的出资人。
如果公司对外产生债务,因出资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名义股东只需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与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连带责任问题。
第二,在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对公司的出资实际上是隐名股东的,只不过是借用名义股东的名义记载于《出资证明书》上,但这不是双方的财产混同,如果是财产混同,应是出了两份钱,但实际上只有隐名股东一份出资。
而且,名义股东只需以这一份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其余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其不需与隐名股东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