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司变更地址和法人代表
公司上市前法人会被限制出境吗?
公司上市前法人会被限制出境吗?
世界上这种问题提出会有一定的局限性,举措不行。因为你所说的公司上市是否是在国内上市还是在国外上市,如果国外上市公司法人为什么要限制出境?如果限制出境他还怎么去尝试操作及敲钟,所以说你这个提问题的人可能就是一是认知不全面二是自己可能是完全出于一种糊涂的意思提出问题,希望你分清问题的主体以后再进行提问。
关于tiktok在美国的遭遇,这个处理办法可行吗?
你的方法我看了,好遗憾的告诉你,行不通!
首先TIK TOK 在美国投资与运营是合法的,其次TIK TOK并没有违反美国的任何一条法律。美国总统给TIK TOK两个选择,一个是出售给美国人,另外一个是被封禁。
从美国总统的意思包含了,“只要TIk TOK出售给美国人,那么TIK TOK就可以继续美国运营。”这句话透露最大的一个信息是TIK TOK本身不存在任何问题,假如有问题的话,美国人会直接封禁它,而不是要求其出售给美国人。
既然TIK TOK本身没有任何问题,美国人这样做的原因就不难想像了,他们就是看不得中国强大,看不得中国有全球化公司出现,看不得中国在某一个科技崛起,同时也无法接受中国公司占据美国某一个领域的市场。
说白了,美国对TIK TOK出手就是红眼病下诞生的嫉妒与焦虑,属于没事找事,刻意找你麻烦的那种,由此当这种状态,你觉得美国人会跟你讲道理、讲规则、讲法律吗?或者说道理、规则、法律能约束他们吗?美国如今就是一个无赖,所以你的那个方案完全是没有用的,你想通过耍点手段来搪塞美国,在这里我只能说你还太年轻。狼行千里就是为了吃肉的,你把一块面包伪装成肉给它吃,它会分辨不出面包的味道与肉的味道吗?
狼吃不到肉是不会甘心的,同理,美国拉下脸皮来做无赖,目的就是得到TIK TOK,或者把TIK TOK踢出美国。这里所谓的得到:指的是那些对TIK TOK产生偷懒之心得人想得到,所以你想通过把TIK TOK卖给一个华人,然后搞个回购协议来瞒天过海,这是行不通的。
这里的关键是“偷窥TIK TOK的人”想得到TIK TOK所以他们才推动美国力量针对TIK TOK。由此你觉的把TIK TOK卖给一个美国华人,偷窥TIK TOk的人就会放过TIK TOK了?你当他们花那么大力气是为了给别人做嫁衣的?
美国其实有很多人想收购TIK TOK,现在只有微软跟TIK TOK洽谈,那是因为美国政府只相信微软,而不相信美国其他的科技巨头以及其他的资本,所以用行政手段拒绝别的公司以及资本参与,只把机会留给微软公司。至于美国政界为什么只相信微软,这里有很多原因,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比尔盖茨很低调,并且没有政治野心,这让美国政界对他很放心。
如今最有可能化解TIK TOK这次美国危机的方法就是“以夷制夷”,让美国内部的人去阻止美国内部另一些人由于对TIK TOK产生贪念而做出的不道德的行为,毕竟这是有损美国影响,而且对美国的长期利益产生危害,由此这是目前TIK TOK不想出售,又想在美国继续运行的唯一可尝试的方向,除此之外暂时没有更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