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确认包括哪几项 公司中途才做帐,怎么确定公司期初各类会计科目余额呢?期初余额是做凭证还是直接设置期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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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确认包括哪几项

公司中途才做帐,怎么确定公司期初各类会计科目余额呢?期初余额是做凭证还是直接设置期初余额?

公司中途才做帐,怎么确定公司期初各类会计科目余额呢?期初余额是做凭证还是直接设置期初余额?

中途建账不同于新设企业建账。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准备会计账簿(起码四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分类账户和总分类账);准备会计凭证(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
二、将以前的记录整理一下,从需要建账日开始,按时间和类别归归,然后编制会计凭证,每月一个类别(如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收入等)至少要做一张凭证。
三、按月份等级明细账,每月将明细帐合计,并过到总账,依据总账编制会计报表,要把前期报表补齐。四、后续按正常记账。把所有进项税和销项税的票据保管好,需要认证和抵扣用。其他正常记账就行啦。 可以用盘点表建账。按盘点表做会计凭证,根据凭证登记相关账簿。但是这里有个问题,企业存货入账如果没有发票等原始凭证,要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报告,税务才认,否则会让你们重做的。

未开票收入之后又开票怎么申报?

开票与收入之间无完全关系,开票只是税务上的收入,是申报增值税的依据。开票并不是会计确认收入的必要条件。会计上确认了收入也不一定意味着必须申报增值税,因为增值税上的应纳税义务时间与会计上确认收入的时间不一致。因而财会(2016)22号关于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有一个应交税金—待转销项税,这就是会计上确认收入时而增值税不确认收入时用到的科目,待该申报增值税再转入应交税金—销项税。总之作为财务人员一定要树立会计上确认按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申报纳税时按税法规定进行申报和调整,不能混为一潭,也只有这样才能核算准确,税务申报准确。

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确认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收入准则规定:
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收入: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准则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通常情况下,企业售出商品后不再保留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售出商品实施有效控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
收人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收入的金额能够合理地估计。如果收入的金额不能够合理估计,就无法确认收入。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商品销售价格通常已经确定。但是,由于销售商品过程中某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也有可能存在商品销售价格发生变动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商品销售价格未确定前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企业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收人金额;合同或协议价款延期收取具有融资性质时,企业应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已收或应收的价款不公允的,企业应按公允的交易价格确定收入金额。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企业,是指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即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超过50%。企业在确定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时,应当结合以前和买方交往的直接经验、政府有关政策、其他方面取得信息等因素进行分析。企业销售的商品符合合同或协议要求,巳将发票账单交付买方,买方承诺付款,通常表明满足本确认条件(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企业)。如果企业判断销售商品收入满足确认条件确认了一笔应收债权,以后由于购货方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收回该债权时,不应调整原确认的收入,而应对该债权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如果企业根据以前与买方交往的直接经验判断买方信誉较差,或销售时得知买方在另一项交易中发生了巨额亏损,资金周转十分困难,;或在出口商品时不能肯定进口企业所在国政府是否允许将款项汇出等,就可能会出现与销售商品相关的经济利益不能流人企业的情况,不应确认收入。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合理地估计,如库存商品的成本、商品运输费用等。如果库存商品是本企业生产的,其生产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如果是外购的,购买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有时,销售商品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不能够合理地估计,此时企业不应确认收入,已收到的价款应确认为负债。